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注销登记决定书(佛禅市监撤注字〔2025〕6号)(佛山市冠达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小编 日期:2025-08-21 16:29:51 点击数:
由我局调查处理的佛山市冠达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5A0EY2Q)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一事,现已调查终结。
经查,佛山市冠达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开云官方入口 开云网址12月9日取得公司注销登记。其后税务部门函告我局,认为当事人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故意隐瞒收入,存在出口少申报企业所得税行为,并作出了撤销清税证明的决定。佛山市冠达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如实清缴应纳税款的情况下取得清税证明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行为,扰乱了公司登记管理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佛山市冠达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12月9日注销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撤销注销登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40号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岗(禅城区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内);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主办: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方式(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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